党的四项基本原则:
1、必须坚持社会主义道路;
2、必须坚持无产阶级专政(人民民主专政);(1981年华国锋辞去中共中央主席后,邓小平通过人大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的“无产阶级专政”改为“人民民主专政”)
3、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4、必须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
1987年10月,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把四项基本原则写进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中。
四项基本原则的提出,表示意识形态方面的控制开始放松。此外,虽然这些原则的本身不能受到质疑,但是这些原则的表述可以进行讨论;例如,后来就有过一次关于“社会主义是什么”的广泛讨论。
扩展资料:
1、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的实质,就是全党同志要坚定不移地走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充满信心地为这个伟大事业而不懈奋斗。
对20世纪90年代以后新的国际国内形势,要继续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通过改革和创新,不断发展和壮大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使我们的社会主义优越性越来越充分地发挥出来。
2、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实质,就是要不断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切实保护人民的利益,维护国家的主、权、安全、统一与稳定。
对于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就是要在人民民主的基础上,切实维护国家的主权、安全、统一和稳定,依法严厉打击危害社会主义制度、危害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充分发挥保护人民、打击敌人的作用。
3、坚持共产党领导的实质,就是要坚持党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领导核心地位,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
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80周年大会的讲话中,明确提出:“要按照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党的领导体制,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既保证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又充分发挥人大、政府、政协以及人民团体和其他方面的职能作用。
4、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实质,就是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并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
党从诞生之日起,就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确立为自己的指导思想。经过遵义会议和延安整风,党的七大又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与中国革命的实践之统一的思想———毛泽东思想,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这是总结建党二十四年经验作出的历史性决策。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四项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