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比较老,但是这个问题所反映的疑惑却是经常存在的,因此把它翻出来,给大家解释一下。
问题中出现的不同主要是供应商对含税价和不含税价的计算方式还不清楚,其实就是对含税价和不含税价的意义不太了解。
含税价、不含税价这两个名词中的税是专指增值税。增值税是一种价外税。但是我国没有实行价税分离的价格标识制度,因此,我们在生活中看到的价格默认都是含税价,在计算增值税时需要转换为不含税价。
含税价与不含税价的关系基本公式:
含税价=不含税价+增值税
两者是数量的加减关系,和税率多少有关系。也就说同一件商品的不含税价应该是不变的,但是在不同类型的纳税人计算中含税价可能不一样,比如一个物品的不含税价为100元,根据增值税纳税人类型的不同,它应该缴纳的增值税可能为3元(小规模纳税人),也可能为13元(一般纳税人),因此它的含税价在小规模纳税计算时为103元,在一般纳税人计算时就为113元。
含税价与不含税价之间是加减关系,不是比例关系,只有在同一税率的情况下才存在着一定的比例关系,在这种情况下的计算公式变为:
含税价=不含税价+不含税价×增值税税率=不含税价×(1+增值税税率)
也可以变形为:
不含税价=含税价÷(1+增值税税率)
现在以历史的增值税税率17%来推算公式:
含税价=不含税价×(1+增值税税率)=100×(1+17%)=117元
因此问题中供应商计算错误的原因是把这个公式中的含税价与不含税价搞混了,按他的思维,上面的公式就变为:
含税价=不含税价÷(1-增值税税率)
这是一个错误的计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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